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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手写的分居协议有法律依据吗?

离婚 2019-11-08 14: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手写协议是有效的,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政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与损害第三方及国家利益的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
    二、在合同(协议)当事人(双方)或多方,只有一份协议时,存在合同程序上的瑕疵(应当合同当事人分别持有或相应机关存档),但这个瑕疵不影响合同效力。协议书的法律效力与协议书的份数没有关系,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是有效的协议,只要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协议就生效了。
    三、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劳动合同要双式)外,协议书的正本实际上就是份就成就了,其它的可以视为协议或合同的副本。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协议只有一份(比如借款协议双方签字了存于债权人处,诺允合同一般也只有一份)的情况,并不影响协议效力。
  • 协议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约定,如果乙方不同意则双方达不成协议,因此双方不可能形成分居协议。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注意婚姻法上的“分居”跟普通人们对分居的理解有不同,能够成为离婚理由的分居满两年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导致的,因在两地工作形成的分居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
  • 只要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即为有效。  分夫妻双方间的债务承担和对外的债务承担两个方面。就夫妻间的债务而言,是可以进行约定的,这是夫妻双方对债务问题的意志体现,法律不强制办理公证手续;就对外债务而言,夫妻之间也可以对此作出债务承担的约定,但只是对夫妻之间有效,对外即对债权人不产生效力,除非债权人同意按夫妻之间的债务承担才对债权人有效。
    同样,是否公证也是自愿的,法律不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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