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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给的房子已经转让了。你现在想要它回来吗

离婚 2019-11-08 12: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分离的房产而言,不及时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可能会影响房屋所有人维护自己的权利。依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七十条规定,依法登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如果所购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得到法律确认,在实际操作中就无法判定所购房屋的用地是否合法。没有土地使用权证,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贷款,而且有被原土地使用者抵押的危险。
  • 房产过户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 将房产赠与自己的孩子,完成产权转移登记之后,父母就丧失了对房产单独处置的权利,并且不能任意撤销赠与。
    凡涉及房屋赠与,进行完不动产变更之后,便不得任意撤销。对于父母赠与自己孩子的房产同样如此。但是根据我国《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一些特殊情况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赠与行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撤销: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孩子不尽抚养义务,符合上述
    (二),因此赠与人可以将房子要回来。
    赠与子女房子有哪些需要注意?
    1.房屋一旦赠与女子,除《合同法》规定的三种情形外,不得擅自撤销。
    2.房屋赠与子女,产权即归子女所有,之后子女买卖或抵押房产,父母也无权干涉。
    3.如果子女因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而想追回房产,需在赠与人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权力。一年后行使权力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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