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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已经半年了,我说如果我被解雇了,我能得到多少补偿。

劳动纠纷 2019-11-08 06: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合理,可以看看公司章程的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要赔偿经济补偿金的。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的,可以看成对劳动者以往为企业所作贡献的了结。
    事情过了半年,你又回到原单位,用人单位可与你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法律没有要退还经济补偿这样的规定,于法无据。
  • 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员工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 不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
    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工资条、打卡记录、同事证言等都可以使用。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在劳动者没有不胜任工作、违反劳动纪律、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公司无故解除合同应当按2倍补偿金进行补偿。而辞退方面,公司应当提前1个月通知,所以公司应当支付工资到劳动者接到书面通知(切忌不要口头通知即离职,公司可能主张员工无故离职)后的1个月,并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因被无故辞退,在此基础上双倍)。
    另外,应关注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若未签订,自工作后1个月起计算双倍工资)、是否实习期、是否有缴纳社保等情况。并注意保留各类工资及工作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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