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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好!公证会被撤销吗?

合同纠纷 2019-11-10 15: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嘱如何变更和撤销呢?遗嘱的变更是指遗嘱人依法改变原先所立的遗嘱的部分内容.遗嘱的变更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①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改变。  ②数额或项目的变更。遗嘱的撤销是指遗嘱人取消原先所立遗嘱的全部内容。遗嘱的变更和撤销,必须由遗嘱人按照法定的形式和程序亲自为之,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  
    一、遗嘱的变更和撤销方式有明示方式和推定方式两种。  
    二、遗嘱变更、撤销遗嘱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的,推定变更、撤销遗嘱。现行继承法第20条第2款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内容相抵触的,推定遗嘱变更、撤销。  
    3、遗嘱人故意销毁遗嘱的,推定遗嘱人撤销原遗嘱。  由于遗嘱是死因行为因此立遗嘱人  在其死亡之前随时可以变更和撤销遗嘱。《继承法》第20条第1款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具体的变更与撤销有明示与默示两种:  
    (一)明示方式变更、撤销  立遗嘱人可以通过明确的意思表示将其所立遗嘱撤销和变更,但是撤销和变更公证遗嘱的意思表示必须经公证处重新公证才有效。《继承法》第20条第3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二)默示变更、撤销  
    1、立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的,且内容相互抵触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推定后立遗嘱变更或撤销前立的遗嘱,但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须以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方有效。  
    2、立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移转、部分移转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 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便撤销。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一旦公证一方便不能随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是指赠与合同生效或者履行后,在具备法定事由时由有撤销权的人撤销赠与,使赠与失效。《合同法》对赠与人撤销的法定事由作了如下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
    为此,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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