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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遇到了家庭暴力。如果我想离婚呢?

离婚 2019-11-08 05: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包括提交诉状,诉讼立案,提交证据,事实调查,双方质证,最后陈述等环节。如果您想诉讼离婚,目前您需要书写一份诉状并且提交您们的结婚证复印件,就可以到管辖地的法院立案诉讼了。
    在庭审中,您需要举证证明您们的婚姻无法继续,具体而言就是您丈夫患有不孕症的证据,并且对于您们婚后的财产您也需要有自己的主张。这样才能保证您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达到您的离婚目的并且得到自己应得的利益。
    这些问题都是相对具体而私密的,所以只能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而定。如有需要可以直接联系乔律师。
  •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 抚养权和家暴无直接关系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有如下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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