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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和我已经分居7年了。你现在想办理离婚手续吗?

离婚 2019-11-07 20: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办理离婚的涉外婚姻的事项
    1、公证材料
    (1)居民身份、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
    (2)离婚证、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应附相应的生效证明。
    2、公证程序
    (1)需要经过文书生成地的公证机关公证;
    (2)到该国外交部门办理认证;
    (3)送交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只有经过这三步确认的文书,才能在国内的法院使用。
  • 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有四种情形:
    1.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无过错方以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在此情形下,如果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
    2.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4.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后,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
  •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夫妻双方离婚,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则将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其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适用本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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