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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老公是同学,在大学时开始恋爱,为了与他在一起,1999年,我离开了家乡A城.来到他毕业留校工作的C城。当时办结婚证时,由于人生地不熟,他怕麻烦,我又年轻不懂事儿,去办的时候错过了登记处上班时间,我们连大门也没进,没登记就回来了。回来他跟他们领导讲了没登记上,麻烦,他们领导说他认识人,可以帮忙,让我们自己去照了一个两寸照片给他。几天后,领导就给我们一个红本本,但是只有一本。而且也没写日期,我当时也想应该是一人一本啊,但是又年纪小,不好意思问,总之是有证了,我们按老家的老人确定的日子,在C城举行了婚礼。就结婚了。2005年老公有了外遇,我本想离婚,但是也因为搞不清这个问题,自己亲人又没在身边,老公又求我原谅,我原谅了他。但没想到今年,老公把我一个人留在了C城。自己辞职去了B城,也不给我打电话,我主动打,他表示他不会回C城了,并委婉表示了分手的意思,让我自己随便,他说结婚证是假的。现在已经有两月我们都没有联系了,我一个人在C城,也很寒心。但有几个困惑,希望各位热心的律师能帮忙回复我。一、我最近看婚姻法上写婚姻登记必须双方到场,象我们这样双方都未到场,是合法的吗?二、如果是合法,现在要离,但没有结婚证(就是那个只有一本的证也被他撕掉了)应该怎么办?三、如果不是合法,是叫非法同居吗?那这种关系如何有效解除?四、我们没有孩子,有两套小户型房,一套是我名,一套是他的名,均为1999年以后我们共同购买。按合法婚姻房产应该如何处理?按非法同居,房产又应该如何处理?

离婚 2018-08-21 12: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非法同居应如何处理:  
    一、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一般应解除其关系。  
    二、未办理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关系的,经查证确属非法同居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三、解除非法同居时,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及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  
    四、解除非法同居,对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有条件的,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同意。  
    五、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物,按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处理。  
    六、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七、解除非法同居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八、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财产的,可按《婚姻法》第十四条规定,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 我国从1994年2月以后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只要没领结婚证的都不算结婚,所以2001年你男朋友和他老婆在一起的也不算结婚,法律上讲他们从未存在婚姻关系。离婚协议书只是对财产及非婚生子女的抚养等问题作的约定,应该没有问题。
    但还是建议你到他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让他陪你去调查下他的婚姻状况,这样可以放心些。祝你好运
  • 没领结婚证,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就不属于婚姻关系,谈不上离婚。你们现在属于同居关系,你要是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是如果其他同居纠纷,你可以单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个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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