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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双方的分居是以协议离婚开始的吗?

离婚 2019-11-12 09: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协议离婚的条件:

    1.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的配偶。

    2.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

    3.必须具备“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法定要件。“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
  • 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三、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 如果双方可以达成分居协议,最好签署分居协议。在离婚诉讼期间,如果夫妻之间没有协议约定双方所得财产的归属,仍然和起诉离婚前一样,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
    当事人一方起诉离婚后,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分居协议的,可以就分居期间子女抚养、财产归属等问题作出约定,约定只要经双方当事人签字,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即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分居协议,但在民事领域,存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即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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