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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女人不需要孩子吗?有两个男孩子

离婚 2019-11-15 19: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的问题为你解答如下:
    1、首先你要明确,你们之间不是婚姻关系,只是男女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2、中国大陆从1994年以后,不再存在所谓的事实婚姻。
    婚姻关系的建立,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为标志。同居关系,不管同居多少年,不管有没有孩子,都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3、如果你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你们的同居关系,法院不会受理这样的案件。
    4、同居是你们两个人的事情,那么解除同居关系也是你们两个人的事情,你和他协商解决就是了。
    5、同居期间也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有财产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
    如果你们双方因同居关系发生析产纠纷、因孩子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发生纠纷,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 一.婚后房产证加上女方原则上属于婚前财产,不进行财产分割;婚后财产属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离婚进行财产分割。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对于夫妻财产的界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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