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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孩子回到我身边,另一方有权带孩子?

离婚 2019-12-05 17: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 1、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强行将孩子带走,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时也是对孩子不利的。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通过法院判决来认定的,则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孩子的带回来。
    2、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并达成的孩子抚养权协议,则需要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的,然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1,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不因为父母离婚而丧失
    2,在父母没有遗嘱的情况,子女做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参与父母遗产的分配
    3,即使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仍然有权利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
    4,《继承法意见》相关规定:
    21、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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