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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 我的丈夫在结婚后不久就沉迷于 *** ,在孩子出生后的16年里,未尽做父亲的职责,从未给孩子出过抚养费,并且无故离家两年多,在我准备起诉离婚的时候,他突然给我打给电话,我让他回来离婚,他不肯。我说起诉,他说我起诉也得半年后才能判决。我不想再和他继续生活下去了,想尽快离婚。请问律师,我这个情况如果起诉的话,法院不会直接判我离婚么?我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么?我可以要求补偿孩子以前的生活费么?

离婚 2018-08-21 15: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从法律上讲,非近亲属没有抚养的义务。但于亲情,有抚养的义务。
  • 你好,如果不想离婚可以夫妻双方好好沟通,一方如果坚持离婚的话,通常也是可以离的,因为离婚可以通过起诉到法院离婚,法院如确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而且无法调解,一般是会判离的。
  • 你好,变更小孩的抚养权,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解决。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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