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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和老婆已经分居一年了,现在有一岁孩子,孩子随母亲在一起,不给我看,要是看就要提出钱,我的生活费从五月到现在一直没给,我不可能把钱给她的,孩子没看钱到要的,哪有那么好事,现在双方都有离婚意思,请问分居二地满二年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吗,需要办哪些手续呢,谢谢

离婚 2018-08-21 15: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对是否离婚有争议,单凭分居半年这一条,还不足以判决离婚。如果就离婚问题协商不成,想离婚只能到法院起诉。到法院起诉后,如果对方仍拒绝离婚,能否判决离婚,关键看法院审理时能否确认双方感情已构成破裂。所以,注意提供双方感情不好的证据。比如说,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当然,可考虑的因素还有很多,并不是必须符合上述条件才判断离婚,要具体案情具体分析。
  •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注意他们回老家办理时其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问题等。
  • 夫妻不在一起同居多久也不可以自动解除婚姻。  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  如果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法院调解无效,应当判决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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