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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可以获得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证的加分吗

离婚 2019-11-24 22: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按你说的情况,即使是独生子女,也是没有特殊的规定的,在法律规定的情况独生子女可以按法律规定对遗产进行继承。
  •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 办独生子女证的主要流程:
    1.本市户口办理《独生子女证》的一般程序
    (1)女方去所在单位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
    (2)待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初步审批通过后,带着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到女方户口地址所在的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按规定应在15天内审核完毕。
    (3)审核完毕后向户口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报批,按规定应该在接收到申请表次日的30天内审核完毕。一旦符合条件,即可发放《独生子女证》。
    注:无单位的情况下,由村委会或居委会审核。
    2.丧偶&离婚情况下的办理程序
    (1)到一方所在单位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
    (2)待一方所在单位初步审批通过后,带着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到户口地址所在的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按规定应在15天内审核完毕。
    (3)审核完毕后向户口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报批,按规定应该在接收到申请表次日的30天内审核完毕。一旦符合条件,即可发放《独生子女证》。
    注:无单位的情况下,由村委会或居委会审核。
    3.特殊情况办理程序
    当夫妻双方户口在本市,而子女户口在外地时,需要子女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本村户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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