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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于两年多前办理出国,向女方家借了10万人民币(无打借条)。后女方又向家中亲戚借得人民币2万元,(打了借条)。现在男方被抓回国,又往女方家借得人民币1万元(也无打借条)。双方感情破裂。男方在韩国时就有生活作风问题,女方在近几个月爱上另外一个男的。双方本来自愿离婚的,却因男方再次出尔反尔告败。现在女方坚决要求离婚,男方坚决不离。说,如果要离,除非债务全由女方一人承担,孩子女方一人抚养并且他不出任何抚养费。如果,无奈之下请求诉讼离婚,会是怎么样一个判罚?关于债务关于孩子抚养?

离婚 2018-08-21 16: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其实离婚与有没有孩子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没有孩子就不需处理孩子抚养问题,或者孩子已经成年也无需争夺抚养权,没有孩子离婚的话一般只需处理夫妻财产、债务等问题即可。
  • 你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由女方抚养的,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女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为工资的20%或30%。另外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使用家庭暴力的话,那么根据婚姻法32条的规定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但是如果没有证据,对方到时候又不承认的话,那么法院第一次是不会轻易判离的,你可以在六个月后在起诉一次,基本上就可以判离了。
    好,首先我国婚姻法上并未分居几年而自动离婚一说,只有婚姻法32条规定,分居满2年的,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现在如果你认为你们的婚姻实在无法继续的话,那么你可以选择离婚的,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也就是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你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而且要搜集他对你使用家庭暴力的证据,这样不但可以一次就判决离婚,而且在离婚时还可以要求他对你进行损害赔偿的。
  •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19条是这样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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