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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运车辆购买了营运保险。杀了一个人。保险公司会陪你吗?

保险纠纷 2019-11-16 08: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程序:
    (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二、终止交通事故的赔偿调解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
    (一)在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三)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
  • 做到保险合同中规定的规则后,如果出
    险,则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条款赔付。如果违反了规则,则会出现拒赔现象。营运车辆投保,就要遵守营运车辆保险规定,这是车主们应尽的义务。
    即保护了保险公司的合法利益,但更重要的是保障了车主自身的安全。

  • 1.交通事故造成当事人死亡的,保险公司依据投保人按照国家规定的死亡赔偿项目给予受害人赔偿以后的直接损失情况,再按照保险合同的投保金额给予保险理赔。  
    2.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主要有:
    (1)如果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交通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2)没有住院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交通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3.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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