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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危险驾驶、判决书上没有写吊销执照,这是怎么计算的呢

调解 2019-11-19 00: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1、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2、若醉驾时造成交通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或者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或者有严重超载等其他从重处罚情形的,将会从重处罚。若您为初犯,且无从重处罚情形,悔过态度良好的,您可要求缓刑。 《刑法》第133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作为刑事强制措施的刑事拘留一般情况下不超过10天,复杂的可以14天,特别复杂的可以拘留37天。危险驾驶罪一般不超过10天,而且拘留完了不会批捕,所以一般只会刑事拘留3天,然后取保候审。

  •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四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2)最新“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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