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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纠纷怎么办,女方不让男方看孩子

离婚 2019-11-26 16: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不让对方看孩子,违法。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探视权。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1.如果你们当初是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对方不让探望孩子,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如果当初是协议离婚,可以持离婚协议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还不让看孩子,可以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所谓探视权,即指父母对自己子女的探望权,就是父母在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后,与子女分居的父或母一方所享有的可在一定的时间、地点探望子女的权利。从民法理论上讲,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是亲权中的一项基本的重要权利,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的合法体现。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所以,你的亲戚的做法是不对的。即便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也只能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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