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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债,让别人在三年内还清。 三年多过去了多长时间都无效了

债权债务 2019-11-17 10: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欠条注明的还款日期(09年2月)开始计算。如果超过两年,其中没有催要过、对方没有答应还款、债权人没有去法院起诉,那么诉讼时效就已经超过了。 所以要在2011年2月之前主张这块属于自己的权利, 如果您对该问题的答案满意请采纳为最佳.谢谢

  • 1、只要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的欠条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的,就是有法律效力,不需要特别的格式;
    2、即使是当事人签字的欠条或借条在形式上有瑕疵,也不会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3、 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有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  欠条: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故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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