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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办离休时军龄没视作医疗保险缴费,那时候又补缴了近些年的医保费,这补缴的钱能退还吗

保险纠纷 2019-11-26 20: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二)从事井下、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妇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生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第十二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工人退休、退职工作的领导。退休、退职工作要分期分批进行。要严格掌握退休、退职条件,防止任意扩大退休、退职范围。
  • 退休后可以报销医药费的条件有:  
    1.2001年4月1日以前已退休的人员。  
    2.2001年3月31日(含31日)以前参加工作、2001年4月1日(含1日)以后退休的职工,退休时累计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  
    3.2001年4月1日(含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累计缴纳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称之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达到退休年龄后,如果不满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处理:  
    1、如果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后不满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由本人按照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按退休前一个月的缴费工资基数的12%一次性缴足个人与用人单位的医疗保险费后,即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2、2001年4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退休时医疗保险年限不足,不允许进行补缴。  
    3、退休时累计缴纳医疗保险费不足规定年限的,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4、注意:达到缴费年限并不意味着可以从此不再缴费了。在退休前,参保人员和用人单位还要按照规定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否则退休前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缴费的方式可以看出,用人单位所负的责任很大。如果不能按时足额地交费,则该单位的职工和退休人员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会给参保者个人带来损失。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医疗保险是指什么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  根据《医疗保险办法》所称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包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视作缴费年限,计算办法如下:
    (一)实际缴费年限为自《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后职工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
    (二)视作缴费年限为1992年年底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1993年1月到《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 现在只有医保卡,但没有医保本。
    1.医保卡有着医保本不可比喻的功能,许多地方已经发放具有“五险合一”,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奖繁杂的社保、医保、公积金、储蓄等本、卡合一,方便携带、使用。
    2.随着各地社保、医保网络的建立,各类看病记录、购药清单、缴费记录在网上均可以查询,医保本最终将退出舞台。
    3 .医保卡的优势之一,是在住院看病是电子自动划出、划入,该统筹账户报销的费用,结帐时自动划入医疗单位,不需要参保人员先垫付,后期凭住院发票到医保中心报销,方便了参保人员,减少了奔波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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