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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结婚后以老婆姓名买的房,老公侵犯商标权被刑事案件处罚,没有钱付罚款,房屋会有危害吗危害吗?

2019-11-28 16: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现有人侵犯商标权,可以找工商管理部门投诉,工商部门依据具体情况会对侵权人做如下的处罚:


    1、立即停止售卖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处理时,认定商标侵权行为成立的,就会责令商标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且会当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罚款

    在侵犯商标后有违法所得的,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产品,就会被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

    要是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也将会被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在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销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会接受从重处罚。

  • 新婚姻法中婚后买房的分割有关规定如下:
    1、婚后一方或双方父母买房给子女的处理办法。参见《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后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买房,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以平分为原则。
    婚姻法新规: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 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房屋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 1、根据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首先很明确购房是婚前行为,所以该房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款部分为共同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给配偶加名字,确实要再收契税。”
    3、由于属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个人单独的房产,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按转移登记(赠与)收取契税、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权证)、房屋登记费。
    4、其次加名字程序。如果能在还完贷款后再加名字,那手续就很简单走正常的加名过户手续就可以直接到当地的房管所办理,带上个人身份证,及其产权证,结婚证。如果短期内不打算还款,那么首先要到贷款银行开证明,表示银行同意增加配偶为产权共有人,其次再到房管所申请加名。
    5、如果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房产就成为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他有权利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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