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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主干道封闭施工,8米宽的一条支路代替了主干道的部分功能,但是支路两边都停得有车辆,我驾驶一辆微型面包车以30码的速度,行驶在道路中间,我的车距两边的车距离不到1.5米,我的视线被公路右侧的停车挡住了,这时候一个5岁的小孩,在距离我两米远地方,突然从公路的右侧跑出来,我的车就撞上去了。初步诊断,小孩的左锁骨骨折,有轻微脑震荡。现在伤者在儿科医院住院,费用是相当的高。 而且现在运营车还扣起的,每天的板板钱是300左右,这个费用也是必须该我出的,事故车怎样才能去处理呢,驾照也扣了,没有生活的来源。怎么办? 由于我是一个下岗工人,平常生活都比较困难。而且今天开车是临时给人顶班,无力承担医药费,可以找车主,或者是伤者的家属垫付医药费吗?等保险公司赔付再给可以吗?这样的交通事故有人受伤的情况,好久可以赔付下来,有没有保险公司先行赔付一部分医药费的可能呢?在线急等。先谢谢了!

保险纠纷 2018-08-22 01: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根据交警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向保险公司索赔。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应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此外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都是对方应赔偿的依据。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8.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建议委托律师及时搜集相关证据,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您需承担的行政责任并不影响您行使您的民事权利。您应该先做个伤残鉴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要求对方承担您的:
    1.治疗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2.因残疾造成的生活上需要产生的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3:汽车维修费。 对于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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