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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隶属于一家公司,但我没有与该公司签署任何合同或协议。我做了一个项目。业主支付了项目资金,公司盗用了这笔资金。我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11-19 22: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拖欠工程款的法律规定,主要适用《合同法》第十六章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合同法》第十六章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第269-287条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承包人可自行协商折价拍卖建筑工程,也可以申请法院拍卖,不宜折价拍卖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法律依据: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要求,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和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者就可以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合法权利,同时如果超过一定时间,可以请求单位双倍支付工资,在用人单位辞退后,可以通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 工程合同付款的方式
      
    1、按月计量支付: 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 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 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
      
    2、界面付款: 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如对一般工业民用建筑可以划分为基础、结构、装饰、设备安装等几个阶段。每阶段工程完工后再进行结算。高层建筑也可把每完成一层的施工作为一个结算段。公路工程也可分为基础层和面层两个结算段等。
      
    3、竣工后一次结算: 项目规模较小、工期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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