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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一顾客托欠我20000多应收款,我如何提起诉讼呢

诉讼 2019-11-20 11: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限定对于欠款不还的,可持相关证据手续,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要求另一方偿还。《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诉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借口;
    (四)隶属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如果一方因为没有按时还款,另一方可以就该拖欠欠款的事由向法院起诉,依法请求法院判决该借款人偿还相应的借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够就该民间借贷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进行举证,则可以依法进行请求对方履行义务。
    一般情况下,如果存在借条或者借款协议以及录音等拯救就可以证明借贷关系存在,能够依法进行起诉。
  • 客户拖欠货款,债权人有以下的解决途径:
    第一,直接与搜索客户进行协商,争取客户能直接还款;
    第二,可以找中间人进行协调,达成还款协议,尽快还款。
    第三,上述途径还是拒绝还款,债权人可以收集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判决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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