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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打掉了四颗牙!会是什么样的伤害?赔偿多少是合理的?

离婚 2019-11-21 03: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这个要看有没有构成伤残了,工伤赔偿项目有主要有: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 没签劳动合同和被人打伤是二回事。
    1、没签劳动合同,可主张从入职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如没缴社保,可主张单位为补缴从入职之日起的社保。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2、被人打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如经司法鉴定达轻伤以上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当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抓紧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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