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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想听说网络欺诈骗了1200元,该怎么收回呢?

合同纠纷 2019-11-21 15: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诈骗指的是以不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手段,使他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的行为。发现诈骗事实或者诈骗嫌疑人的,应当及时拨打110或者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
    对于利用网络、电信从事诈骗活动的,建议通过12321举报中心进行举报,防止更多人上当受骗。
    不要相信网上所谓网警、反诈骗联盟、诈骗维权平台,很多都是2次诈骗,通过QQ联系的那100%是诈骗了,一定要提高警惕。
  • 现在的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迅猛发展,许多不法分子通过这些新媒体实施诈骗,不少人因为网络交友而被骗财骗色,财色双失。通过网络交友被骗财骗色应该怎么办?网络交友多风险,请谨慎对待。通过网络交友应该注意:   
    1、女方对男方的身份、单位要仔细核对,特别牵涉到借钱和大额现金投资等事项,要多个心眼问清楚。不要轻信盲从,避免与陌生人在密闭场所单独见面。   
    2、避免因醉酒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3、区分情况采取应对措施进行自救,不应一味顺从。   
    4、网络交友要擦亮双眼,交往过程中如果涉及钱财等贵重物品一定要慎重,留个心眼。一旦遭到被骗财骗色等不法侵害时,一定不要忍气吞声,敢于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惩处犯罪分子。案发后注意保留证据,尽量及时报案,以利于保障自己和他人的权利。如果发生强奸案件,那么被害人也更应当注意保留证据。   相关法律经验介绍——犯诈骗罪的处罚: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发现网上有害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或需要安全求助,您可以通过“网站导航”进入各地报警网站进行报案或举报。如果遇到紧急情况或有危难时,请直接拨打110。  对方的行为可能涉嫌诈骗罪,诈骗罪的处罚如下: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第一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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