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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个月前出车祸至半月板3级损伤,住院10天,未接受手术,出院时医生建议全休3个月,负责人应该护理,加强营养,保险公司应该如何赔偿。

保险纠纷 2019-11-30 12: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一、不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
    二、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
    通费、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等。
    ?
    二、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
    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
    三、死亡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
    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
    ?
    四、以上各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
    (一)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的损失
    1、医疗费:根据实际开支情况,凭医院发票要;?
    ?
    2、住院伙食补助费:武汉法院都是参照本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
    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认定为15元/天;?
    ?
    3、营养费:医嘱或鉴定意见上有加强营养的说明,则可以要求,一般认定为15元/天,;?
    ?
    4、后续治疗费: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的数额要求,如果没有鉴定,又需要后续治疗的,可以等到实际治疗后,根据医疗费发票另行要求支付;?
    ?
    (二)伤残赔偿限额项下的损失
    1、残疾赔偿金:城市居民户口:24852元/年,农村居民户口:10849元/年。(这两个标准为2017年的,2017年的暂时还没有颁发,但数额要肯定是增长)。以城市户口为例,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24852元/年×20年×伤残赔偿系数。伤残赔偿系数根据鉴定结论来定。十级伤残就是
    0.1,九级伤残就是
    0.2,八级伤残就是
    0.3,七级伤残就是
    0.4,六级伤残就是
    0.5,五级伤残就是
    0.6,四级伤残就是
    0.7,三级伤残就是
    0.8,二级伤残就是
    0.9,一级伤残就是
    1.0。
  •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规定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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