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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的哪个构成部分属于劳动仲裁发生劳动仲裁时,需要支付什么样的工资

仲裁 2019-11-29 07: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按时发放工资的情况下,通常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是否能拿回用人单位拖欠的工资,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单位是否能在劳动争议仲裁中进行调解,如果不能调解的,则还要看职工所提供的证据能不支持自己的仲裁请求。如果证据不符合要求的,职工就有可能败诉。
    2、如果职工劳动仲裁,或仲裁后通过法院诉讼也胜诉的,还要看单位是否能自觉履行,如果不自觉履行的,则职工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但是,申请法院执行的,也并不一定表示法院能执行到所拖欠的工资,如果存在单位无履行能力等特殊情况的,仍有可能无法拿回工资。
  • 国务院《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1、生产奖;
    2、节约奖;
    3、劳动竞赛奖;
    4、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5、其他奖金。”因此,工资、奖金、津贴收入等属工资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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