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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留的小孩如何上户籍,必须怎么做?

离婚 2019-12-03 15: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法生育孩子的,上户口办理方式如下:
    1.首先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其次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 同居生孩子上户口:需携带小孩的出生证,家庭户口本,准生证,一份书面申请向当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申请审批后户籍科即可为小孩办理户口。详情可咨询一下当地公安局户籍科。没结婚非婚生育的子女享有合法生育子女同等待遇,小孩可以报户口的,小孩跟母亲就报在母亲的户口上,未婚生育也是违反我国《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的,到计生办和公安系统咨询罚款事宜。
    先把罚款交了,随后为孩子上户口。
  •   私自收养的孩子,上户口,可参照如下处理:  1,不管当事人是私自收养还是合法收养的孩子,只要是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有申请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权利,而办理身份证的前提就是要有户籍信息;  2,当事人与养子女之间,不存在合法收养关系的,可以找到当事人或者配偶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孩子的户口;  4,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会有具体的要求,按照要求来办理即可;  5,如果对方无理由拒不办理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政府信访局(或者市长信箱)反映情况;  6,也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当地有关部门行政不作为,还可以打电话寻求当地新闻媒体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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