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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住院医嘱卧床,患者未遵守医嘱,在医院摔倒致骨折,医院需要承担责任吗?

损害赔偿 2019-12-01 17: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这要看患者的疾病是否需要护理,患者摔倒原因、以及与医院签订的护理协议等因素综合判定,如果医院违反协议或者没有尽看护义务导致患者摔伤,则需要承担责任,具体赔偿结合双方签订的护理协议或者实际损害医疗来确定。
  • 搜集医院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医院是一个公共场所,也是一个经营场所,有义务保证出入于医院的人员之适度安全义务。现医院因过错(未提示楼道滑等),造成你母亲摔伤,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
    你母亲的诊病单据是证据。现在难的是医院的监控录像。建议:第一,报警处理,让警察调取该证据。第二,申请法院进行诉前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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