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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朋友合伙开了一家特许商店。他现在辞职了,我想接管整个工作。然而,他签署了总部的特许经营合同。总部不允许转移。我需要和我的朋友签署任何合同来限制它,因为购买和付款的账户必须属于他,三年后他将被要求续签合同。我和我的朋友合伙开了一家特许商店。他现在辞职了,我想接管整个工作。然而,他签署了总部的特许经营合同。总部不允许转移。我需要和我的朋友签署任何合同来限制它,因为购买和付款的账户必须属于他,三年后他将被要

合同纠纷 2019-11-23 15: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加盟合同的签订要正式,签一份正式的书面合同。加盟的行为涉及到财产安全,以及加盟者与特许企业总部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此时合约的内容就相当重要,它必须是完整、合理且有效的合约,这样能减少日后的纠纷,给双方的发展提供一个正向发展的法律保障。
  • 订立合伙协议,除了遵循合同订立的一般原则外,还应注意下列有关事项:
    1、 理清合伙协议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的出资是合伙业务开展的物质基础。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协议合伙人的出资数额不一定相等,出资的种类也不一定相同,但都须将出资按其价值折为若干股份。因此,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都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
    2、合伙协议合伙人的主体资格审查。审查合伙协议合伙人的资格,应当包括合伙人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这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
    3、在合伙协议中不得以“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命名合伙企业。
    4、明确约定合伙协议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 应该属于特许经营加盟经营的合同,《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第十六条 特许人要求被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前支付费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说明该部分费用的用途以及退还的条件、方式。第十二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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