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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丈夫的朋友因为别人用微信骂他,所以他们打了他,开车的时候开车打他,他们一共六个,其中一个没打人,现在行政拘留已经出来十三天了,别人还在里面,我丈夫在里面

刑事辩护 2019-11-23 19: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被拘留是否会留下案底可以参考以下规定判断。来在我国指的是犯罪记录,被行政处罚有治安处罚档案,不会消除,但也没有太大影响。
    《公安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治安处罚案卷
    凡在治安管理处罚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建立治安处罚案卷。
    治安处罚案卷分为治安拘留卷和其他处罚卷两种。
    治安拘留卷主要存放:
    1.被拘留人员登记表;
    2.审批表;
    3.传唤证(回执);
    4.讯问记录,
    5.调查和证据材料;
    6.检查交代材料;
    7.裁决书;保证书;
    8.没收财物收据,罚款收据,保证金收据;
    9.解除拘留通知书;
    10.申诉及复议材料等。
    治安拘留案卷在裁决执行结束后,由裁定机关业务部门立卷并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
    其他处罚卷,原则上接受处罚的类别分别立卷,由承办单位保存一段时间后,登记造册,经领导批准后处理。
    重要的案卷也可以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
  •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向侵权行为发生地(案发地)或者被告人住所地(户籍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并预交诉讼费用。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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