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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认为我是担保人,但我不知道会怎么样

债权债务 2019-12-01 13: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保证合同应当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的,用以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合同。从你的陈述来看,作为保证人的你没有与银行直接签订保证合同,同时你们离婚在前、男方借款在后,如果你的陈述属实,则你不需要承担责任。
    不过鉴于银行目前的催收行为,建议你还是请专业律师在详细了解情况之后,向银行出具份律师意见书将所有情况说清楚为好。

  • 1、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
    (1)连带保证是只要债务人到期不还款,债权人就可以选择债务人或是保证人索要债款;
    (2)而一般保证人的责任则有不同,应是在债务到期债务人不还款时,在借款纠纷未经法院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以不承担责任。
    2、法律还规定:如果在签担保合同时,未约定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视为连带保证。
  • 《担保法》第十二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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