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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整天上幼儿园受伤了,幼儿园应该负责吗?

劳动纠纷 2019-11-28 15: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
    在各种责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均不能以实际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其他权利遭到侵害、面临危险或受到妨碍,即可要求行为人承担此几项责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只以财产受到侵害为前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这几种责任的承担通常仅以人身权或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为前提。而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既可以以他人财产受到损害为前提,也可以以他人的人身受到损害为前提。
    2、损害赔偿以给付金钱或实物财产为内容
    在其他责任形式中,侵权行为人不存在向受害人给付金钱的问题;即使以实物财产赔付,该财产也应属于侵权行为人所有。而在返还财产的责任形式中,侵权人向受害人返还的财产本来就属于受害人所有或管理。
    3、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受各种因素的制约
    其他形式的责任,在实际承担时较为简单,易于操作。而损害赔偿责任在实际承担时却较为复杂,通常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比如,要考虑到赔偿的范围、赔偿数额的计算、侵权人和受害人的经济状况,在故意侵权中,还要考虑到惩罚性赔偿,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等。
  • 关于小孩幼儿园受伤为题的解答,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 《侵权责任法》关于幼儿园过错责任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幼儿园的保护义务包括安全教育根据幼儿的年龄和认知能力对幼儿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开展活动前,检查场地、设备、幼儿衣着(鞋子),交代纪律与游戏规则;
    规范管理完善幼儿园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如饮食卫生、安全保卫、健康检查等制度),制定合理、明确的幼儿行为规范制度;确保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用具等符合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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