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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四级残疾,因为是农村,又没有经济来源,出去打工干不了,怎么申请贫困补助?

离婚 2019-11-22 02: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城市低保审批程序 城市低保待遇按照个人申请、社区居委会初审、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市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办理。个人申请。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按属地管理的原则 , 以家庭为单位 , 由户主本人向 户口( 含集体户口 ) 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 面申请 , 并根据家庭成员不同情况如实提供的材料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退休证、结 婚证、离婚证 ( 判决书 ) 、残疾证、病情诊断书、学生证 ( 入学通知书 ) 、就业收入、劳动能力等状况 证明、有关裁决判决材料等。
    符合就业条件而未 就业人员 , 需首先到劳动部门进行求职登记 , 并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求职登记证明 , 否则不能提出申请。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只有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才可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但相关规定并未提及一至四级伤残是否可以享受取暖费待遇,具体的需根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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