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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你关于非法同居的问题。因为那个女人为他流产了两个孩子。然后她又怀孕了。男人问女人如果现在分手该怎么办。

离婚 2019-11-27 07: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方已经怀孕的情况下,男方提出分手应给予女方一定的补偿。并且父母双方对孩子都有抚养义务,如果你确定孩子是你的,双方协商孩子由女方抚养的情况下,另一方应给对方孩子的抚养费。
    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非法同居有两种情况,这并不是说一切同居行为都属于非法。关键在于当事人有无配偶。
    目前,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间的非法同居以及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两类。
    顾名思义,所谓“非法”,一定存在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法律明文禁止的同居行为,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而不是仅指代"与他人同居", 这在婚姻法中有明确界定, 且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也有相关陈述.
    显然,关于非法同居, 应是婚姻法中出现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不是未婚与他人同居,未婚与他人同居构成的是未婚同居。
  • 对非法同居行为应作出如下处理:  
    一、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二、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证确属非法同居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三、解除非法同居时,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财产分割,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及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  
    四、解除非法同居,对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有条件的,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同意。  
    五、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物,按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处理。  
    六、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七、解除非法同居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八、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财产的,可按《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九、对于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等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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