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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桂林市有知识产权纠纷起诉刑事辩护律师吗?怎样联络?

知识产权 2019-11-28 05: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以知识产权纠纷为例,指知识产权人在行使知识产权过程中,或不特定第三人可能实施侵犯其知识产权行为的过程中,与相对方或不特定第三人之间产生的争议。  常见类型包括:归属权纠纷、侵权纠纷、合同纠纷、行政纠纷等。
      知识产权纠纷需注意: 纠纷解决方式,具有人身权利性质的知识产权引起的纠纷不能采用仲裁解决。 假冒商标,经营者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且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法律责任。
  • 人民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有:  
    1.著作权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  
    2.邻接权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  
    3.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  
    4.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  
    5.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6.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  
    7.假冒他人专利纠纷案件;  
    8.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费纠纷案件;  
    9.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案件;  
    10.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案件;  
    11.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  
    12.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13.厂商名称、字号或商号、服务标记纠纷案件;  
    14.伪造、冒用质量标志纠纷案件;  
    15.伪造产地纠纷案件;  
    16.仿冒、伪造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案件;  
    17.虚假宣传纠纷案件;  
    18.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件;  
    19.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纠纷案件;  
    20.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中介合同纠纷案件;  
    21.科技成果转化合同纠纷案件;  
    2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23.侵害发明权、发现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的纠纷案件;  
    24.诉前申请停止侵犯专利权的案件;  
    25.与计算机网络域名的注册、使用有关的纠纷案件;  
    26.植物新品种申请权纠纷案件;  
    27.植物新品种权权属纠纷案件;  
    28.转让植物新品种申请权和转让植物新品种权的纠纷案件;  
    29.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纠纷案件;  
    30.其他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纠纷案件。
  • 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的基本概念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系新类型的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在2011年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时,才将“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作为一类案由正式写入规定。
    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中并没有关于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的专门规定。从性质来说,恶意诉讼的实质是一种对诉权的滥用。对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的概念可以界定为:行为人由于过错,无法律上和事实上的合法合理依据提起、进行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致使他人财产、人身受到损害的行为,或者出于某种不法目的,进行诉讼程序致人损害的行为,包括知识产权民事恶意诉讼和知识产权滥用诉讼程序。
    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怎么处理当事人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涉嫌侵犯其人身、财产权益的行为提起民事诉讼,并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申请证据、财产保全等措施系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
    即使在最终的判决中其诉讼请求未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亦不能轻易认为其诉讼行为在主观上存在恶意。专利恶意诉讼从权利的行使角度来说是对专利权的滥用,因此专利法往往也是规制专利恶意诉讼重要的制度资源。
    目前我国专利法对于专利权人的恶意诉讼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情况,规定了专利权宣告无效对于判决、调解书不具有溯及力的例外。对于判决、调解书发生效力后,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情形,亦针对恶意诉讼专利权人规定了一定程度的惩罚措施。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的违法性并非在于提起诉讼本身,因为提起诉讼是当事人享有的基本权利,其违法性主要体现在诉讼的提起在客观上不存在任何可成立的基础,也即没有任何一个理性的诉讼当事人会认为该诉讼有成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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