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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开车时撞到路边护栏受伤被朋友送医院,事隔6小时报警,交警只出具事故证明。能理赔吗?

交通事故 2019-11-26 14: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伤残的建议先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
  • 职工下班途中撞伤他人,应由个人赔偿。
      职工在下班途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而撞伤他人的,这是由于职工的个人违章行为引起的,应该由职工个人自行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并按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赔偿。
      职工所在单位在此期间没有过错,在法律中也没有规定单位要对职工下班后撞伤人的事故的要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是职工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且该职工不负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的,则属于工伤,单位应依法承担工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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