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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是否应赔偿施工现场宿舍内人员的意外死亡?

损害赔偿 2019-11-24 14: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您说的情况,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造成死亡,应进行工伤认定。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依您说的情况,您舅舅没有供养亲属。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所以赔偿总额为
    382618.5元。 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待遇予以赔偿。近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如果存在劳动关系则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与确定赔偿。
      《工伤保除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关于意外死亡保险的赔偿问题,因当事人所买的不同保险公司保险合同(条款)不同,致使保险公司赔付的意外死亡保险金是不一样的。比方说,如果当事人买的是平安保险公司的最新意外保险合同(条款)理赔时就和以前平安保险公司的意外保险合同不一样,我们以前是赔偿100%保险金额,最新款的意外险:一般情况下发生的意外死亡,是赔100%保险金额;但是,当乘坐交通工具发生交通意外事故造成的意外死亡时,平安赔付给受益人的意外死亡保险金是200%保险金额。
  • 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或在停工留薪期内死亡的,发给直系亲属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伤人员死亡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的一定比例,发给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中,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人员生前本人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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