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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碰撞电动汽车保险公司的赔偿对象不同意怎么办

保险纠纷 2019-12-05 17: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以下几种情况无法获得汽车保险赔偿:
    1、对于驾驶证方面的:无有效驾驶证的;所驾车辆与驾驶证上准驾车型不符的;持军队或武警部队驾驶证驾驶地方车辆;持地方驾驶证驾驶军队或武警部队车辆。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
    2、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发生保险事故。
    3、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4、私有车辆用做营业用途(俗称黑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都须严格遵守交法规定,安全行车。
    饮酒后驾骑一般电动车如果经鉴定,体内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就属于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对驾驶人处以五十元罚款。
    如果驾驶的电动车达到国家机动车标准的,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将依据刑法修正案
    (八)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拘役的法定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未达到醉酒驾驶程度的将按照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 如本人不负主要责任,应认定为工伤,享有医疗费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和路线,被机动车撞伤,经交通警察认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应认定为工伤。
    本人负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职工下班途中被机动车撞伤被认定为工伤的,机动车属于本单位之外的,是第三人造成的工伤。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在获得机动车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医疗费用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未参加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各方的过错通常通过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未申请复核或者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进行举证,由法院结合证据进行判断。但是由于自行举证的难度一般都很大,如果对交通事入认定书有异议的,还是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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