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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20岁的女孩结婚了,她的父母不同意不登记怎么办

离婚 2019-12-03 14: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我国的新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的,必须去婚姻登记机关去登记结婚之后其婚姻关系才有效。也就是说符合结婚条件没有登记结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只能算是同居关系。
    也就是说未登记结婚的夫妻只能算是同居关系,不能算是婚姻关系,所以也就存在夫妻之间相互继承遗产的问题。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没有登记结婚,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涉及到一个事实婚姻的问题。
    现在我国对于事实婚姻方面,只承认在 1994年之前没有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生活的为事实婚姻,94年之后的就按照同居关系处理。而按照事实婚姻看待的情况,未登记结婚的夫妻也是享有夫妻之间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的。
  • 为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现行《婚姻法》规定,民族自治区可以根据本民族实际情况,对法定婚龄作变通规定。 婚姻法规定的婚龄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也允许对婚龄作出例外规定。
    比如考虑我国多民族的特点,婚姻法第五十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目前,我国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机关对婚姻法中的法定婚龄作了变通规定。
    比如新疆、内蒙古、西藏等自治区和一些自治州、自治县,均以男二十周岁,女十八周岁作为本地区的最低婚龄。但这些变通规定仅适用于少数民族,不适用生活在该地区的汉族。
  •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子女户口投靠父母户口:审批条件:
    1.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任何条件限制;(注:如属政策外生育的,以父母亲接受政策外生育处理已满5年为前提)。
    2.成年子女照顾父(母)亲,以父(母)亲有自己的产权房屋(包括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和身边无子女以及共同生活为条件,允许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户。
    二、申请人持父母、子女《户口簿》、父母《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生育服务证》,属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到 人口管理科户口受理窗口申领申请表,填妥后,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未成年子女投靠入户的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子女的《户口簿》。
    2.父母的《结婚证》。
    3.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4.市外迁入的提交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
    5.市外迁入的提交迁出地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父母《计划生育服务证》或镇以上计生管理部门签发、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属政策内生育的有效证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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