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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你建立住房贷款,问房主有什么证明

房产纠纷 2019-12-09 10: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抵押贷款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贷款和尾款的金额;
    2、购房人及配偶当面向银行申请贷款,售房人及配偶到场确认;
    3、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批;
    4、购房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及担保合同;
    5、售房人将房屋产权过户给购房人,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首付款;
    6、购房人与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或由其他自然人、法人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7、银行向售房人账户发放贷款;
    8、买卖双方办理房屋物业结清,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尾款;
    9、购房人收房,按月还款(阶段性担保情况下,购房人与银行补办房产抵押登记)
  •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履行债务担保责任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并经抵押权人订可的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房地产。
  • 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如果当事人是在全部偿还银行的贷款之后提起离婚诉讼,此种法律关系较简单,一般平均分割房产。
    但在房屋价格飞涨的今天,夫妻双方具备一次性全额缴纳购房款实力的毕竟还
    是少数,大多数都是采取商业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商业按揭贷款大要经历缴纳首付,银行支付开发商剩余房款,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业主偿还全部贷款之后从银行手里取得产权证等步骤。
  •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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