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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了,户口没转,如果对方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离婚 2019-12-02 13: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户口办理所需手续:
    (1)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2)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 一、打离婚官司需要提供的材料不需要户口本:
    1、经原告本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民事起诉状;
    2、原告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3、证明夫妻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书等;   特别提示:结婚证遗失的,请至婚姻登记所在地档案局开具婚姻登记证明。
    4、财产清单一份。双方无财产争议的,请在诉讼请求中注明。
    二、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三、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办理独立户口必须要有房屋产权证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二、如确实需要分户,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5、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上述证明及资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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