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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四级障碍可以赔偿多少?。 怎么赔偿?

劳动纠纷 2019-11-27 23: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四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以发票为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住院天数
    三、营养费:500-1000元(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才有赔偿)
    四、后续治疗费:二次手术的费用
    五、护理费:50-100(每个法院支持都不一样)元/天×住院天数
    六、长期护理费:4196× 12× 20× (50%、40%、30%)
    七、误工费:(本人工资)元/30天× 天(计算到你出鉴定结果的前一天)
    八、交通费:500-2000元
    九、残疾赔偿金
    城镇标准:
    32598.7×20×70%=
    456381.8元
    农村标准:
    11669.3×20×70%=
    163370.2元
    十、鉴定费:依发票为准
    十一、假肢费用:以假肢公司的建议,赔偿20年.
    十二、被抚养人生活费:父亲超过60周岁,母亲超过55周岁,小孩不满18周岁有抚养费赔偿。
    十三、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左右,主要是根据伤残级别和事故责任确定。

  • 1、工伤四级伤残,员工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并能按月领取津贴,津贴按照本人工资75%计算,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作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能不能按工伤赔偿要看单位是否认可,单位不认同是工伤的,可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就可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赔。
    赔多少要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来确定,鉴定后达到等级的按照相应等级的赔偿标准计算。
    公司给买社保了就由社保报销医疗费、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费用、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单位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公司没有买社保的,那所有的赔偿都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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