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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结婚内部的安置房是夫妻结婚内财产吗

离婚 2019-12-07 1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 欠款人名下没有财产,先和对方签订分期还款协议。一旦发现对方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立即起诉申请财产保全,主张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 1.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分,如果一方过错不严重,不会影响财产分割。

    2.如果过错很严重,受害方可以要求少分对方共同财产,少分多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由法官自由裁量。不管是《婚姻法》还是《婚姻法解释三》,都没有明确如何判定过错方是少分还是不分财产,司法实践中是由法院的法官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受害方的受害程度及双方的经济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判定,属于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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