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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那个女人。我能要求顺利离婚吗?

离婚 2019-12-04 19: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手续办理最关键的是离婚登记,应该先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登记,最后领取离婚证。
    一、协议离婚的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协议离婚不成起诉离婚的,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最近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离婚!
  • 关于办理离婚时,子女抚养的事项: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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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育费给付期限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
    (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扶养,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扶养是指一定范围的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义务。
    它没有身份、辈分的区别,是赡养、扶养、抚养的统称·即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晚辈对长辈的赡养和平辈亲属间的扶养。我国继承法、刑法使用扶养一词·即采用广义的解释。从国外立法来看·大多数国家采用广义说。
    狭义的扶养专指夫妻之间和兄弟姐妹等平辈亲属之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义务。东欧一些国家的立法采用狭义说。我国现行《婚姻法》采用狭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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