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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了解一个网民,她管我借走4000元说成信用卡还款,之后还了一千,有3000元到如今没还,以各种各样原因托欠,如今手机号码也销户了,微信号码不回,这算行骗吗?

综合法律 2019-12-03 06: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信用卡民事诉讼,属于信用卡民事纠纷。
      
    一、持卡人透支不还款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民事责任,严重的恶意透支行为甚至构成信用卡犯罪
      从法律上讲,信用卡持卡人与发卡银行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双方应按合同约定诚信履行。持卡人透支后不按约定期限偿还透支款构成违约,应承担清偿欠款的民事责任。2009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实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也印发了《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规定信用卡恶意透支及信用卡诈骗犯罪行为的立案条件和立案标准。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只要利用信用卡被诈骗金额超过5000元的就可以定信用卡诈骗罪。
  • 一般情况下,1年内信用卡持卡者累计逾期达到 4次及以上,大部分银行就会将此客户拖进银行的“黑名单”,当“黑名单”中的客户来办信用卡或者其他贷款业务时,银行会变得更加审慎,多数都会直接拒绝。当然银行也不会一概拒绝的,会考虑客户拖欠的行为时有意还是无意,拖欠的具体金额等实际情况再决定,因此当您还想再申请大额度信用卡,银行多半不会允许,即使允许也会适当降低您的信用卡额度。
  • 诈骗他人钱财属于诈骗罪,但是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起诉分割。
    可以起诉重新分割的,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涉嫌诈骗,但不构成犯罪,应当治安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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