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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笔48,100元的贷款,每月还款1,945元,包括每月还款额、利息和汽车贷款的全球定位系统费用。我将在36个月后偿还贷款。我不知道这是不是高利贷。

抵押担保 2019-12-02 13: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借贷利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同时,利息不得计入本金计算复利,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利滚利”、“驴打滚”,超出部分的利息和复利不受法律保护。
    因此,借款双方协商的利率不但要合理更要合法,所以利息超过多少不受法律保护呢,上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已经给了明确的回答: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
  • p2p借贷属于民间个人借贷的一种,民间个人借贷利息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息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息(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是违法的。
    因此,如果贷款利息高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 1、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可以与出借人协商分期偿还。
      
    2、有能力偿还或者有部分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出借人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3、偿还借款时,本金应当偿还,利息在国家限定利率标准(年利率24%)之内的,也应当偿还。超过限定利率标准的部分,不需要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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