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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车辆只买交强险撞了他人的车辆我想亏本吗

交通事故 2019-12-01 17: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强险免赔
    1、交强险均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形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交强险对医疗纲用负责垫付,对其他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况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 在起诉时,视具体情况可主张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车辆保险,即机动车辆保险,简称车险,也称作汽车保险。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它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在财产保险领域中,汽车保险属于一个相对年轻的险种,这是由于汽车保险是伴随着汽车的出现和普及而产生和发展的。同时,与现代机动车辆保险不同的是,在汽车保险的初期是以汽车的第三者责任险为主险的,并逐步扩展到车身的碰撞损失等风险。
  • 交强险赔偿垫付与追偿
    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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