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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被幼儿园送回家途中,让园车撞伤为十级伤殘,我们在城市居住了三年以上,小孩也在那学校上学了一年了,我们现在有2007/2008的暂住证,但现在赔方说不可以按城市标准计算,请问有没有这方面的文字规定可以按城市标准计算??

交通事故 2018-08-23 01: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被撞上,责任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责任的,应当按照双方责任承担的大小来确定赔偿事宜
  • 交通事故中受害方可以获得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十级伤残赔偿金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10%×20年。

  • 先报警处理,一般交通事故是由交警划分责任的,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书确定双方的责任份额。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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