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正常年审的车辆双方有买卖协议出了事故买方还须担责吗

交通事故 2019-12-07 10: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双方当事人有书面买卖合同,可以不需要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  买卖双方未签订合同(应该是书面合同 )的,所欠债务有法律效力。
      买卖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根据的,实际上在双方间成立的是一种口头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以口头形式签订的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合同,因履行口头合同而产生的债务当然也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 车辆年检是车辆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保险合同是基于投保方与承保方的民事行为,不能单以发生事故时肇事车辆未年检而拒赔,应该多方考虑,若发生交通事故确实是因为车辆不合格而造成的,保险公司则可以免予赔偿,若发生交通事故后,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就不能免除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这样更能还原保险合同的真实原意,也能维护弱小群体的合法利益。
    确认“车辆未年检免赔”条款无效,符合正义这一法则的基本价值,亦符合社会和谐发展的科学内涵。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厦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